標題: 壹週刊 - 非常人語 - 黃耀明:讓戀愛在陽光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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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耀明認了。

剛結束的演唱會上,達明一派為六四唱了《天問》,為香港移民唱了《你還愛我嗎》,又《排名不分先後左右忠奸》點了政治人物一堆大名。Shanghai Boy、薄熙來、女皇頭、戴卓爾等政治符號穿插舞台屏幕。

眾生喧嘩,政治謊言如天花亂墜。卻因黃耀明一段讀白,戛然而止。

「我唔係同志,但我係同性戀者,我係基佬。」

出櫃宣言並非表演節目,是他前往第四場演唱會彩排時才心血來潮。「演唱會那幾晚都在講香港,叫香港人反省社會變成點。所有我們僅餘、在華人地方還敢表達、還敢去講的,我都想去講,到最尾,我覺得連我自己都需要勇敢點,我不敢說要做榜樣,我只想,如果做了,至少覺得自己係光明磊落的人,行出來都神氣點。」他坐直身子,說:「我就係嗰個死基佬,咁講我就唔需要再怕。」

二十歲嘗同性禁果,二十九歲向雙親告白,半生不沾女色,他年少篤信基督,還記得畢業後的某天,在天堂門口拐了個彎:「我教會在清真寺對面,同一條樓梯上去,一邊係教會,一邊係愛情酒店,叫大觀園,以前我未去過大觀園,卒之到我去過大觀園,就無再返教會。」


黃耀明在台上肆意縱情,這天看上去卻有點怕生。記者擔心採訪不好做,沒想到錄音筆按下,整個訪問就像讀白一般,黃耀明出櫃的前世今生,似是藏了幾世。

出櫃宣言,說得很白。「我決定用基佬這個詞,因為對大家來說,這是taboo(禁忌),人家會說『嗰個基佬呀!』但我不是這樣想,我是基佬,如果你覺得是taboo,想用來侮辱我,我話俾你聽,你侮辱唔到我,我唔驚。」

他腦子想過更爛的字。「但我覺得不應該在那個場合講,例如屎忽鬼。依家就算講出來,你都傷害唔到我。這些年,活在一個這樣的社會,我早就學懂怎樣面對。我唔係社會領袖,但我係公眾人物,我希望我為害怕的人,打一支強心針。怕只會更令人傷害你。我認識好多人,三、四十歲了,屋企還在等他結婚。」


八五年組成達明一派,劉以達戇直麻甩,黃耀明聽張叔平說,束一頭長髮,唇紅齒白,媚眼流轉,一把高亢帶磁性的聲線,早在八十年代已代自己及同志發聲,唱道:「愛上是他是她是他給我滿足快樂,是那份美麗的感覺。」「《忘記他是她》我都唱得出,我一九八九年唱這歌,報紙問我,我都從來沒說:『其實我有個女朋友在加拿大讀緊書。』我從來都無講過大話,要呃人就不會唱這種歌。「我從來無迴避這個問題,我最親的家人都知道,但點解我唔想(公開)講?因為我唔想別人永遠用這個定義你,黃耀明就係同性戀者,或者基佬黃耀明,而唔係歌手、創作人。然後我寫的每一首歌,別人都這樣作同性戀來閱讀。好似《天問》,哦,原來係講呢樣,《十個救火的少年》原來都只係講呢樣。「就算《禁色》都唔單只講同性戀,為世間所不容的事,都係禁色,我記得一九八九年的民主歌聲獻中華,我就唱了《禁色》,當時我想講自由。」不過回到自白當晚,他就引了兩句《禁色》的歌詞,着同志不要顧影自憐:「讓我就此消失這晚風雨內,可再生在某夢幻年代。」


此刻身份說清,心願未了。黃耀明的辦公室近蘭桂坊,路過常感懷。「成日見男女擁抱熱吻五分鐘,我就問,點解我哋唔可以咁,就連拖手都唔可以,到那刻,就覺得縮咗個頭落去。我們真的很卑微,一對戀人連拖手的權利都無。」多年前傳媒拍下一幀張國榮和唐生拖手的照片,黃耀明每次看見,總覺得釋放。羨慕張國榮?「替他高興,都可以話羨慕,羨慕他拖手出街。」你還未跨過這心理關口嗎?「我其實可以跨,但我伴侶未必可以。」

大觀園
家中五兄弟姊妹,黃耀明排行最小,在九龍工業學校讀中學,同學都是男生。某夜星星點點,他對年歲最接近的哥哥道出恐懼,說自己心裡有個男生。「佢迹晒頭,叫我唔好同爸爸媽媽講。」少年愛火,大水不能滅,只有剖白。「佢係我最好的同學,我打俾佢,兜咗成晚,可能兜咗好幾晚,卒之講咗。佢啞咗,佢唔係基,係基督徒,話:『不如一齊去見輔導員。』」輔導員也是基督徒,說那是青春期常見現象,過了就好。黃耀明自知那不是青春期的霎時衝動。「感覺仲喺度,只係抑壓埋那幾年,繼續單戀人。」黃耀明那時也是虔誠基督徒,在尖沙咀清真寺對面的樓上教會過了五年。那五年,父母常怨他讀經太多。可曾沾女色?「性方面,沒有。」但中五那年找過女生拍拖。「我覺得好唔自然,連行近點都覺得怪,拖手都唔敢,我就知道不是那回事。」二十歲的一晚,他終於做了「那回事」。「我去買唱片,剎那間有個人回望,人生第一次和一個人這樣對望,我們越行越慢,停低,之後傾偈。那是第一次(性行為)。我可以好坦白講,但我不是鼓吹這種事。


「可能浪漫化了,其實只係detect到某些東西,係等了好多年,你一生都等緊那一眼,好緊張。不過我唔想講details,會變成獵奇。」他說那不是戀愛。「開始有性,就以為係對象,但好快知道,那只係性,大家都搵唔到,係一種方便。人生第一個,雖然只係方便,無所謂,至少我得到某種安慰,在你需要一個擁抱的時候,你得到咗。」他似笑非笑道:「那時同性戀未合法化,我係sinner又係criminal。」那可有內疚?「梗係無內疚,我卒之尋找到快樂。有過第一次性經驗,先知道中國人說的初嘗人道,嘗試過性的滋味,先complete,原來無同一個人做過愛,同做過好唔同。「有過第一次同男性的交往,我就發現我的人生圓滿了,我才知道我的人生缺了什麼,所以我決定離開那間屋。」那間屋就是教會。「成日都有人問我,點解離開教會,我依家可以講,我係因為呢個原因(性傾向)離開教會,我覺得教會只宣揚神性,而唔係好珍惜人性。我唔明白,點解教會要壓抑我的人性。」你接受有性無愛?「我道德觀念容許這樣,我不覺得性一定要在戀愛關係裡,當然,這想法是慢慢發展出來。」

無悔疚
花了二十年接受自己,又等了快十年,連達明一派也拆夥了,才面對至親。「記得喺一九九一年,我當時有個(外籍)男朋友,我覺得和他穩定,希望屋企人也認識他。有一日媽媽來屋企搵我,我同佢講,以後可能唔止得我一個,上來之前先打個電話。」或許黃母那刻閃過一抹笑容,然後便聽見兒子說:「我鍾意男仔。」


黃母淚下,怨自己前生作孽,後來黃耀明也哭了。「我好記得我斬釘截鐵咁講:『媽媽,絕對不要認為自己做了什麼錯事,也不要認為我做了什麼錯事。你無錯,我無錯,大家都無錯,我天生是這樣的人,你不要內疚,也不要準備令我內疚,我是不會內疚的。』」黃耀明父親賣車仔麵,母親是家庭主婦,兩老在牛頭角佐敦谷徙置區把兒女湊大,盼得兒子出頭天,盼不見那杯新抱茶。「屋企人個個都錫我,特別是我出來唱歌後,他們都很proud of我做的事。後來我爹哋知道了,上我屋企苦埋口面。」同兩老關係有無轉壞?「我覺得同爹哋係有疏離,不過好似一直都係疏離。」家庭聚會中,此話題是禁忌,偶然雙親漏出一句:「你仲同佢一齊?」黃耀明也沒好氣回說:「你唔好講呢啲嘢。」


他帶伴侶見雙親,日子久了,兩老也軟化。「佢唔識中文,爸爸媽媽又唔識英文,都可以講到嘢,我想某程度上他們已接受。」只有到親戚婚宴,他才動氣。「姨媽姑姐仲問:『幾時到你啊?』我話:『唔會啦。』我心諗,你睇吓新聞都知道我唔會,週刊都拍到啦,你攞景咩?」父親在九六年過身,母親在九九年也去了。母親在生最後一年,黃耀明把她接回家,請來工人照料。那年母子談了很多,從不沾兒子的感情事。「我最後都不知道他們有沒有overcome。」黃耀明說。

彩虹橋
黃耀明素來針砭時弊,反傾銷、反小圈子選舉,就算北上發展,也唱過兩次悼念六四的《天問》,獨是同志議題,一直未能明言。昔日在衣櫃裡縱有不滿,只能啞忍,今見天日,他為同志維權。「好多人話我生活得好好哋,點解企出來,係咪搏宣傳。我真係搏宣傳,因為個社會對同性戀的人太壞。我們社會好多反歧視條例,沒有cover到性傾向的歧視,另外,外國就算無得結婚,都有civil union(民事結合,為同性伴侶提供異性伴侶的權利)。在香港,一對同志生活三十年,有一個人死了,而無立遺囑,他的財產都不可以給另一個,而要給死者的家人。」保障之外,還求一個權利。「我唔相信婚姻制度,但我會為相信結婚制度的人發聲,社會每個人都有選擇婚姻的權利,包括同志。」或許還籌組彩虹聯盟。「以前我未必專登走出來講,比如明光社那些,bullshit得好緊要,以後有適合的機構,或者我們可以合作,去發出正確的聲音。」


怕不怕別人的期望把你越推越前?「怕,我始終係一個音樂家,唔係社會運動家,希望用音樂改變社會。但有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表了態,踩咗隻腳落去,唯有見步行步。或者有日其他人會寫番自己的《禁色》,寫番自己的《天問》,唔係次次都係我。「好多人話達明一派係八十年代的前衞樂隊,說了幾十年,仍然都話達明前衞,那我們的社會真係好落後。應該有另一個,比達明勁好多,應該係咁。」快到五十歲的黃耀明,更想談談情唱唱歌,近年懶理痛風,喝起酒來。「我頭嗰四十幾年無飲酒(酒量淺),我覺得我要enjoy life,以前綁得太緊,要放鬆自己。」


他為事先未張揚的告白抱歉。「我最後所說的,成為傳媒焦點,好似騎劫了演唱會,而且阿達係基督徒。我希望藉這個機會向團隊、劉以達,同我的伴侶講聲對唔住,我應該講一聲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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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一刻六支陽具為冕。「我都唔知點解個設計師整啲咁嘅嘢我歎,佢一定係想挑戰我,因為第一場得一支,第二場變咗六支。我都想知道,究竟傳媒會點樣處理男性陽具,我們的社會係咪唔講得?」


八五年劉以達在《搖擺雙周刊》登廣告找歌手,黃耀明應徵,兩人都愛電子音樂,一拍即合。自此阿達專注音樂編排,黃耀明聯絡填詞人,決定歌詞路向。那你為同志發聲,阿達可有不悅?「如果歌詞個人化,例如涉及同性話題,舊陣時他多數尊重,因為我係唱那個人。那當然,他現在信教,可能有不同看法。」


與母親合照。雖然父母早在九一年得悉兒子的性取向,兒子為兩老在親戚面前的面子,一直沒公開。「他們不在,我會比較坦然。以前免得他們面對親戚朋友難堪,其實我一直驚這件事。」


九一年有個固定男友,他還記得相識一幕。「當日在TVB表演完《天問》,戴着表演的那頂帽子,在Disco識到佢。」兩人一起多久?「同佢好耐好耐。不說了。」


中學第一次表白,是他那所男校中,和他最要好的同學。


告白後常有狗仔隊追蹤,可有後悔?「無後悔,我知道社會不是一朝一夕就改變,總要有人先做點事,我預了更糟的事,俾人寫得更衰。」


參與七一遊行。訪問中,他着香港文化人爭氣。「以前流行音樂、電影,都向各地輸出,依家沒有了,只有人來香港買樓,但唔會買香港文化。」


林憶蓮名曲《至少還有你》有這樣一句歌詞:「你掌心的痣,我總記得在那裡。」坊間流傳,說此語是填詞人林夕隔空傳給黃耀明的。這天記者問黃耀明掌中是否有痣,他說:「我唔講俾你聽。」根據攝記所拍,黃耀明右掌確有印記,傳言是否屬實,讀者自己詮釋好了。

刊於1156期《壹週刊》 201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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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e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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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2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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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好型!!


小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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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令人感動鼓舞!


U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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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憶蓮名曲《至少還有你》有這樣一句歌詞:「你掌心的痣,我總記得在那裡。」坊間流傳,說此語是填詞人林夕隔空傳給黃耀明的。這天記者問黃耀明掌中是否有痣,他說:「我唔講俾你聽。」根據攝記所拍,黃耀明右掌確有印記,傳言是否屬實,讀者自己詮釋好了。


真係估唔到


小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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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太陽餅發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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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3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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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戀愛在陽光下進行.

呢個係所有同性戀人嘅心聲.

明哥呢D係香港少數敢發聲嘅音樂人.
帶領香港音樂文化,
但願好似佢咁講,希望日後有更多勁過達明嘅音樂人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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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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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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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11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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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哥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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