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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友_B] 尋終生伴侶 (25+) [打印本頁]

作者: sam.son    時間: 2013-1-28 10:10     標題: 尋終生伴侶 (25+)

事業有成, 卻發現身邊沒有伴
希望找個合channel 的伴侶

我已經30歲
性格獨立、外向, 會有沈默的時候

聯絡方法: whatsapp (msg me first)

[ 本帖最後由 sam.son 於 2013-4-1 23:05 編輯 ]
作者: 25ZM    時間: 2013-1-28 10:59

點先為之事業有成?
作者: sam.son    時間: 2013-1-28 11:38     標題: 回復 #2 25ZM 的帖子

比上不足, 比下有餘  
作者: iamckhei    時間: 2013-1-28 14:47     標題: 回復 #3 sam.son 的帖子

for me,依個term=差^^
作者: sam.son    時間: 2013-1-28 15:08     標題: 回復 #4 iamckhei 的帖子

不要用差來形容自己
我們一起努力
然後知足常樂
作者: TTING    時間: 2013-1-28 21:26



QUOTE:
原帖由 25ZM 於 2013-1-28 10:59 發表
點先為之事業有成?

笑左..哈哈
Btw .. Nice to meet u
作者: sam.son    時間: 2013-1-28 21:56



QUOTE:
原帖由 TTING 於 2013-1-28 21:26 發表

笑左..哈哈
Btw .. Nice to meet u

nice to meet U too
作者: bellabella    時間: 2013-2-12 00:06

PM左你~~
作者: happyking    時間: 2013-2-12 22:46

點解寫事業有成好似引起一些人不滿
作者: I.I    時間: 2013-2-12 22:53

support yr description !
作者: coincidence2    時間: 2013-2-12 23:12



QUOTE:
原帖由 happyking 於 2013-2-12 22:46 發表
點解寫事業有成好似引起一些人不滿

有D人慣性串咀? XDDDD
作者: little    時間: 2013-2-12 23:49



QUOTE:
原帖由 happyking 於 2013-2-12 22:46 發表
點解寫事業有成好似引起一些人不滿

這是一個十分敏感又現實的問題,隨便問人收入多少是極不禮貌的。可是,不竟人都是喜歡比較,睇好不睇醜,事業有成或許有兩種,一是專業人士如護士、醫生、老師.......或打份收入ok,穩定,環境舒適的工作,另一就是自己創業,很多人會以你是老闆而對你另眼相看,無論你自身是何職業,搵一個懂你、包容你的限制的人,才會有幸福。


我有舊上司本身是大學碩士畢業,天資不俗,個性斯文含蓄、溫吞吞的,只適合做教書,公務員之類
其中又不能做管理位置,最多只適合做高級助理性質的位置,不能獨當一面。他收入其實都不錯,才能及專長也能得最到大的發揮。


但是,她的太太總覺得他不夠上進,搵錢不夠多,常「提醒」他要人望高處,向管理階層前進,並不理會他個性適不適合做,使他倍感壓力和不安。

個性決定位置。有空間則改進之,但總是其極限,愛了、互相了解後就要包容,否則只會「因了解而分開」。
作者: sam.son    時間: 2013-2-13 00:52

Dear All,

Thx for Push my forum.
i m pleased to know u.


HaPpy Lun ar New Year∼!

[ 本帖最後由 sam.son 於 2013-2-13 00:54 編輯 ]
作者: taibo    時間: 2013-2-13 23:29

對,我認同little所講,因為我ex正是這樣,最後佢用所謂合理藉口,接受男同事追求。

好聽一點:良禽擇木而捿,人望高處

事業有成前都有一段奮鬥期,對方可能未等到便離開你。
作者: little    時間: 2013-2-14 00:11

[quote]原帖由 taibo 於 2013-2-13 23:29 發表
對,我認同little所講,因為我ex正是這樣,最後佢用所謂合理藉口,接受男同事追求。

好聽一點:良禽擇木而捿,人望高處

事業有成前都有一段奮鬥期,對方可能未等到便離開你。 [/qu就算你完成了你的奮鬥期,達到目標,你都知道有些位置你是去唔道,去到也做唔好,坐唔穩。舊上司收入有五萬以上,現今時勢算是有交代,他的另一半希望他再上(可以有十萬八萬),但再上就要像一個公關、交際花一樣才能駕御復雜的人事和爭鬥,我心想叫他升就等如叫他去送死。
作者: sam.son    時間: 2013-3-28 21:51     標題: 回復 #15 little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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