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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同性婚姻也幸福 [打印本頁]

作者: raeho    時間: 2013-7-17 22:49     標題: 同性婚姻也幸福



來自: 南都周刊


當同性戀者正為他們的婚姻合法化努力奮鬥的時候,婚姻制度本身卻好像有些岌岌可危。中國民政部《2012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顯示離婚率呈逐年遞增的趨勢,2012年離婚率增幅甚至超過了結婚率增幅。西方國家的年輕人更是不斷推遲結婚的年齡,要麼同居,要麼就干脆單身,婚姻和生育也沒必然關系,而大量婚姻以離婚告終。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社會學家蘇珊(Suzanne Bianchi)分析,這種趨勢有時讓人對婚姻斷了念想。婚姻怎麼了?這些年來,許多人擔心同性婚...
姻對傳統婚姻的影響,如果說真有影響,那影響也可能是正面的——比如,研究者們拿同性婚姻作對照組,反觀異性婚姻哪裡出了問題。

  更有機的分工

  當美國佛蒙德州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在法案裡並不是用婚姻這個詞,而是用civil union,公民聯合),聖地亞哥州立大學的心理學家艾斯特(Esther Rothblum)發覺這是一個做研究的好機會。她本人是個同性戀者,當時,許多人到佛蒙德州申請“公民聯合”,艾斯特和同事從公共記錄中獲取了這些人的名字和地址,然後請他們完成問卷,問題包括同性伴侶們如何分工,以及他們接觸到的異性戀夫妻又是如何分工的。

  他們發現,即使在新時代,結婚了的男女還是按照傳統的性別角色界定分工。從“女同”和“直女”的角度對比,“直女”的另一半,要更多地負責還貸、付房租、買家電,還要給妻子的新衣買單,而“直女”更多地負責洗衣做飯,吸塵拖地。從“男同”和“直男”的角度來看也類似,“直男”比他們的另一半更多地負責打理草坪、倒垃圾、修理故障。

  相比之下,同性戀者傾向於平分工作。這並不是說他們什麼事情都是一人負責一半,每個人還是有相對固定負責的領域的,但他們的分工基於個人興趣和天分,更為有機。

  “比起他,我更擅長做飯,所以我就負責這個”,緬因州的同性戀者塞斯(Seth Thayer)說,而他的丈夫是個雜物能手。克裡斯(Chris Kast)和拜倫(Byron Bartlett)之前都和女人結婚過,那時也是按性別分工,比如他們都要負責倒垃圾,但現在,他們按愛好分工,最終倆人一起把家庭瑣事都做了。

  《兒童發展》上也曾刊登過一個有趣的研究。研究人員在地毯上散落一些玩具,讓受邀的家庭愛怎麼玩就怎麼玩,他們則對全程錄像。結果,同性伴侶雙方都陪孩子投入了游戲中,而異性夫婦則表現出傳統的分工模式:媽媽更多地參與孩子的游戲,而爸爸則在一邊玩自己的益智游戲。也有異性夫婦同時參與游戲的,結果他們常在要玩什麼玩具上發生分歧。相比起來,同性戀伴侶的分工平等許多,尤其是同性媽媽,充滿溫暖和育兒的樂趣。

  華盛頓大學社會學教授施瓦茲(Pepper Schwartz)和他同事的研究也證明了,比起異性戀夫婦,同性戀在彼此交往過程中更加公平,更尊重對方,其中女同性戀者在“平均主義”這個問題上最為較真,男同家庭比異性戀夫婦更願意共同分擔家務。

  說到平等問題,女權運動興起了這麼多年,婚姻制度已經沒有以前死板。女性進入職場,男人不再是家庭唯一的經濟支柱,更容易分擔家務、陪伴孩子。不過密歇根大學的經濟學家貝奇(Betsey Stevenson)和賈斯丁(Justin Wolfers)的研究表明,盡管女性的生活有了更多選擇,但她們的幸福指數下降了——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女性還是要承擔很多家庭內的工作,要麼被逼得辭職,要麼“在腦海裡列清單對比自己和丈夫為家庭做的事情,然後絕望得想一頭撞上辦公桌。”

  社會學家蘇珊說,理想中的男女平等其實難以實現:在雙方都有全職工作的情況下,女人比男人花更多的時間料理家務、照顧孩子等,同時,盡管男人的工作時長比女性長6小時,但可自由支配的時間更多。這不代表男人的幸福指數就高了,根據皮尤研究中心2010年的調查,67%的美國人認為男性要在婚前有養家糊口的能力;家庭和工作研究中心2008年的數據也表明,60%的男性被工作和家庭間的衝突困擾。

  與異性戀夫婦不同,同性配偶間無法按照性別規範進行先入為主的分工。從養育子女到日常瑣事,他們必須精心安排家庭生活的每一個細節。如果你對已婚的異性戀女性說,有一種婚姻相處的模式,不會理所當然地認為你應該照顧孩子、准備晚飯、半夜起床喂奶,估計她們還沒等你說完,就會大呼一聲,這個好,我們也這麼做吧!就這點而言,同性伴侶提供了典範。

  不想離婚就別惹女人

  不過,同性婚姻還是存在一些雙方不平等的情況,這從反面證明了這些婚姻中存在的現像和問題其實並不是性別不平等引起的。

  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一樣,也存在錢賺得多的人說話更有分量的現像。最明顯的是男同家庭。施瓦茲教授說,不知怎麼的,兩個男人在一起,就會有點“錢說了算”的感覺。不過很難說這是生理還是社會因素造成。或許錢是男人之間一爭高低的因素,而非丈夫和妻子間的較勁。女同家庭關系則會在其他領域中拉鋸,比如看誰和小孩交流得多,施瓦茲教授說這也是“獲取權力的一步”。

  同性婚姻一樣會出現一個人主外一個人主內的情況,這說明了這種分工模式可能不是性別不平等造成。曾獲諾貝爾獎的經濟學家蓋裡(Gary Becker)說,這種“專門化”分工是維系一個家庭最有效的辦法:“主內”的人能讓配偶專心工作,從而賺到更多的錢。女權主義者當然不願贊同這個觀點,他們不想女性被困家中。而同性戀家庭的情況說明:也許一方工作另一方只是補貼家用或者不工作,是一種自然規律,或者都怪職場,總是消耗人們更多的精力,一個人太難同時顧及工作和家庭。

  有些意外的是,男同家庭“專門化”分工最明顯。根據美國最近的人口普查數據,蓋裡發現32%有小孩的異性戀家庭是只有一方賺錢養家的,而同樣有小孩的男同家庭,這個比例是33%。女同家庭也有這種專門化分工,但是比例沒有這麼高,或許因為她們太執著於平等,或者因為女性的收入比較低所以兩個人都得工作——女性工資的中位數只是男性的81%。

  同性家庭一樣會有衝突,不過在衝突發生的時候,同性戀家庭似乎更懂得堅持平等,甚至用幽默化解。研究者們分析,或許同性之間勢均力敵,而異性戀者則要處理男女層級關系,換句話說,女性發現自己不如男性強大,於是萌生敵意。

  同性家庭也會離婚。目前還很難說同性戀和異性戀誰的離婚率高,但許多研究都說明:或許因為女同性戀者對於平等主義太執著,她們要比男同性戀更容易一拍兩散。施瓦茲在1980年代的研究和一個基於瑞典和挪威的研究裡,學者分析,可能女性對關系的質量更敏感,比較吹毛求疵。而女同家庭一下有倆女人,就有雙倍的吹毛求疵,所以也有人下結論:婚姻的最大威脅其實是女人。

  結婚會傳染

  在美國,當同性婚姻在馬裡蘭合法後,婚禮策劃師德魯接單接到手軟,最好的幾個婚禮場所早已被訂滿,他說,那些異性戀者好像就是,“咱們也趕緊的”,爭先恐後地上聖壇結婚。馬裡蘭州的史蒂夫剛結婚(他們是傳統的異性婚姻),他已經是第三次結婚了,之前他對婚姻已經絕望,但同性婚姻又讓他找回信心,“大家又開始關心婚姻這事兒了”。華盛頓特區的牧師羅伯特(Robert M. Hardies)觀察參加同性婚禮的異性戀者,他們同樣受到了感染:兩個人衝破艱難險阻走到了一起,真是個浪漫喜劇,突然婚姻又變得有意思了。

  社會學家稱這種現像為“社會傳染效應”。幸福感會通過社會網絡傳播,人們的情感狀況可以直接感染另一個人。當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後,丹麥異性戀家庭的結婚率提高了10.7%,挪威提高了12.7%,瑞典則上升了28.8%,此外,這三個國家的離婚率也明顯下降。盡管不能直接推斷因果關系,但研究者認為,至少可以說同性婚姻沒有傷害到婚姻。

  當然,還有人質疑男同性戀比較不忠於一夫一妻制。有人反駁,他們只不過對男性本質有更清醒的認識,而且如果雙方協議好,不會有不切實際的期盼,反而不容易離婚,婚姻更穩定。當然也有人不認同,男性也不全是下半身動物,其實許多男同性戀也想從一而終,但是因為對方不想所以不得不屈服。

  其實,不管同性婚姻對婚姻制度的影響如何,千百年來,婚姻制度唯一不變的就是不停變化。或許從某些方面來說,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也沒那麼大差別,都是兩個人相處,盡管問題不斷,但總是想方設法把日子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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