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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教宗:無權審判同性戀者 [打印本頁]

作者: scandal    時間: 2013-7-29 23:06     標題: 教宗:無權審判同性戀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 ... l/20130729/51600057
作者: raeho    時間: 2013-7-29 23:10

教宗方濟各表示,如果一個同性戀者靠向上帝,擁有一顆美好心靈,自己並無資格作出批判。

教宗結束巴西外訪後,接受記者訪問發表這番言論,顯示他對同性戀的立場,與多位前任教宗的看法有所不同。

教宗指天主教的教義問答,清楚表明同性戀者不應被邊緣化,應該要融入社會。教宗又重申教會的立場,同性戀行為是罪惡,但同性戀傾向不是。
作者: 1982    時間: 2013-7-30 19:43

"教宗又重申教會的立場,同性戀行為是罪惡,但同性戀傾向不是。"

咁既說話都講得出既?!
可以例入我人生中聽過最矛盾既對白之一...
作者: difficult4    時間: 2013-7-30 20:49



QUOTE:
原帖由 1982 於 2013-7-30 19:43 發表
"教宗又重申教會的立場,同性戀行為是罪惡,但同性戀傾向不是。"

咁既說話都講得出既?!
可以例入我人生中聽過最矛盾既對白之一...

唔可以話矛盾ge, 佢地係主張你會鍾意同性呢樣野冇罪, somehow 唔係voluntary action,
但係你同個同性拍拖, 有sex 就係你ge voluntary action, 就係罪
即係同性戀者係要oppress 自己對同性ge desire
就好似你見倒人地隻錶好靚, 浮起想偷咗佢ge 想法唔算犯法, 但係如果真係走去偷就係犯法

[ 本帖最後由 difficult4 於 2013-7-30 20:50 編輯 ]
作者: 1982    時間: 2013-7-30 21:07

甘異性愛就有性無罪
同性愛有性就有罪
矛盾
因為愛裡是沒有罪,我唔明教宗想點
作者: Trespasser    時間: 2013-7-30 22:14

總覺得比教宗未審先判....
作者: 1982    時間: 2013-7-30 23:10

呢篇文令我知道原來教宗係好鐘意玩捉字"塞"~
作者: simplelife    時間: 2013-7-31 16:50



QUOTE:
原帖由 1982 於 2013-7-30 21:07 發表
甘異性愛就有性無罪
同性愛有性就有罪
矛盾
因為愛裡是沒有罪,我唔明教宗想點

真係好矛盾, 慾望是與生俱來
難道同性相愛只可以神交/禁慾
作者: simplelife    時間: 2013-7-31 17:00



QUOTE:
原帖由 difficult4 於 2013-7-30 20:49 發表
就好似你見倒人地隻錶好靚, 浮起想偷咗佢ge 想法唔算犯法, 但係如果真係走去偷就係犯法

妳既比喻唔係咁貼切,而且同性性行為並不是犯法
我經常有個疑惑, 聖經是由不同人所寫, 而且歷時千多年,當中有幾多是真,有幾多是假.

不說遠的, 就看我偉大祖國對64歷史的演繹與否定, 便知有時官方的紀錄並不一定真確,可能我們自小從書本上所學的歷史皆有真有假.

而且不同人對同一樣事物可以有不同見解,當中又是否有人對聖經既真意有所誤解
作者: scandal    時間: 2013-7-31 19:54     標題: 回復 #8 simplelife 的帖子

教宗甘講係正常GA...因為係教條...即叫人唔好做...但都一直有罪人犯罪甘.....所以係灰色地
墜胎係罪行...但都一直有人犯罪...所以宗教係信仰...做唔做都係自己本人.

[ 本帖最後由 scandal 於 2013-7-31 19:57 編輯 ]
作者: 1982    時間: 2013-7-31 20:43     標題: 回復 #10 scandal 的帖子

我係受浸既基督徒
但係教會裡面受唔到一個gay既弟兄被其他弟兄姊妹用暗喻/眼神中傷他而無再返教會

我明白教條係咁, 但規矩係死既, 人係生既
何必為左d 死既法條而加諸於活生生既生命裡? 這樣做, 是一種痛苦
作者: scandal    時間: 2013-7-31 22:13     標題: 回復 #11 1982 的帖子

教會裡其他所謂既弟兄姊妹...大多被教條洗腦....信教既人唔一定有愛心,有大愛...有好多人係因為怕死...有GUILTY心先信...眼神中傷他顯得佢地loyal,會被主所愛....但教宗都話"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甘樣仲會有人夠guts judge 嗎?將來佢地只會放係心.唔會甘明顯啦.
作者: simplelife    時間: 2013-7-31 23:01

過去被視作理所當然,不可逾越的,今天會視作無傷大雅
人的觀念隨着社智進步而改變 變得更開明

那麼今天我們認為是對的/真理,將來又會如何???
作者: difficult4    時間: 2013-7-31 23:52



QUOTE:
原帖由 simplelife 於 2013-7-31 17:00 發表

妳既比喻唔係咁貼切,而且同性性行為並不是犯法
我經常有個疑惑, 聖經是由不同人所寫, 而且歷時千多年,當中有幾多是真,有幾多是假.

不說遠的, 就看我偉大祖國對64歷史的演繹與否定, 便知有時官方的紀錄並 ...

對傳統教徒來說, 同性性行為是罪
請問比喻的不貼切性在?

一個比喻ge 貼切性係在乎佢要帶出d 咩,
我只係想講一個教徒依某個方向解讀完聖經後覺得同性性傾向可接受, 而同性性行為不可接受唔算有矛盾,
就好似法律話偷野ge 念頭可接受, 而偷野ge 行為不可接受咁

[ 本帖最後由 difficult4 於 2013-8-1 00:02 編輯 ]
作者: WhiskyOnRock    時間: 2013-8-1 18:26

我明教宗既呢番話何解,應該係指人既「原罪」,呢樣野o係所有宗教理論入面都搵到共通點。但如果要解釋,我估要深入探討何謂「神」,何謂「人」先可以討論落去。

我覺得依樣野已經唔關同唔同性戀事,因為o係宗教角度,就算異性戀者一樣有原罪,所有人都有原罪,所以如果同性戀行為是罪惡,異性戀行為一樣是罪惡。

如果明左依個 concept,就唔會認為教宗所講既野係矛盾,你甚至會認同呢位教宗,因為佢咁講代表完全無用人既角度去 judge 同性戀,反而係表示:「在神面前,我(教宗)也只不過是一個人,並無資格作出批判。」所以我認為依位教宗係 kind 同埋正確。
作者: 1982    時間: 2013-8-1 18:42

想簡單問句,原罪是指性行為嗎?
作者: WhiskyOnRock    時間: 2013-8-1 19:21

以我的理解,當然不是。但我沒看到「性行為」一詞,我只看到「同性戀行為」,所以以我的理解,同性戀行為並不 = 性行為。

QUOTE:
原帖由 1982 於 2013-8-1 18:42 發表
想簡單問句,原罪是指性行為嗎?


作者: 1982    時間: 2013-8-1 19:48

原罪是指什麼? 同性戀行為嗎?

行為又包括什麼? 包括思想傾向嗎? 若果沒有包括
既然沒有這思想傾向, 又何來做有這種行為?

我理解的矛盾正是如此
作者: 1982    時間: 2013-8-1 19:55

off topic
小二時, 我問牧師耶穌係咪好窮? 佢答係
我問: 點解出生時使者送咁多禮物俾耶穌, 佢之後都係咁窮?
牧師答唔出

到了小四時
我問教會既姐姐, 點解核能生出來既bb係會k型?
她答: 因為有幅射
咁點解耶穌唔幫幅射既人, 要無辜既人受苦?
她答: 凡事都有神既主意, 我們只要相信
我: 咁即係無解?!
她答: 你大個會明白的

到左我依家30歲人, 我都係唔明.....
我唯一明白既, 係教條唔一係耶穌既主意, 因為教條都係人寫出來的~
不過, 對於忠誠既教徒, 沒有教條既規範行為標準, 我諗佢o地既生活目標會變得好慌忙~
作者: WhiskyOnRock    時間: 2013-8-1 22:56



QUOTE:
原帖由 1982 於 2013-8-1 19:48 發表
原罪是指什麼? 同性戀行為嗎?

行為又包括什麼? 包括思想傾向嗎? 若果沒有包括
既然沒有這思想傾向, 又何來做有這種行為?

我理解的矛盾正是如此

我明白你理解的矛盾。
在我來說,原罪是很難解釋的一個概念,我自己也是經過個人經歷和讀不同的書才明白何謂原罪。原罪並不是指單一的行為或所做的某一件事,當然也不是指性行為。在概念上來說,原罪就好比惡魔,基督教裡所謂的魔鬼,也算是原罪的一種象徵;佛教裡的說法叫「無明」,也是原罪的一種象徵。即由人的心念產生出來的負面思想,思想導致行為,導致人自己承受自己不自知而出現的痛苦,因為人只能透過自己的感知去理解事物,因此認為痛苦是真實的,看不清真象而需要受苦,這就是原罪。
以上是我個人的理解而已 =)
作者: 1982    時間: 2013-8-1 23:37

我無睇呢類哲學書, 若果你理解原罪係一種負面情緒

愛裡面係無原罪
和心愛的人在一起係無原罪
和心愛的人接觸 (性行為) 亦是一種自然甜蜜而正面既情緒
結論係異性愛/同性愛裡面, 親密關係都是一種正面情緒
由愛進展到性, 都是正常的過程

若果原罪被理解為負面情緒
那又是不是指性裡沒有愛? 所以才帶有原罪?

我唔係想係度爭論d乜, 只係我唔相信有權威既人講既野邏輯一定無錯
或者, 我係超級自我中心既人。
若果你連自己都搞唔清楚同性愛/同性行為是出於自然而然既感覺
而被權威加諸同性間只可以容納愛, 談到性行為便有原罪問題, 那你的人生就是在意別人教條而活, 簡單些講是痛苦。試問, 神愛世人, 又何必要世人愛苦? 這些教條, 有幾多係被人加諸, 有幾多係由神既旨意而出, 我真的很懷疑。
作者: WhiskyOnRock    時間: 2013-8-3 14:23



QUOTE:
原帖由 1982 於 2013-8-1 23:37 發表
我無睇呢類哲學書, 若果你理解原罪係一種負面情緒

愛裡面係無原罪
和心愛的人在一起係無原罪
和心愛的人接觸 (性行為) 亦是一種自然甜蜜而正面既情緒
結論係異性愛/同性愛裡面, 親密關係都是一種正面情緒
由愛進展到性, 都是正常的過程

若果原罪被理解為負面情緒
那又是不是指性裡沒有愛? 所以才帶有原罪?

我唔係想係度爭論d乜, 只係我唔相信有權威既人講既野邏輯一定無錯
或者, 我係超級自我中心既人。
若果你連自己都搞唔清楚同性愛/同性行為是出於自然而然既感覺
而被權威加諸同性間只可以容納愛, 談到性行為便有原罪問題, 那你的人生就是在意別人教條而活, 簡單些講是痛苦。試問, 神愛世人, 又何必要世人愛苦? 這些教條, 有幾多係被人加諸, 有幾多係由神既旨意而出, 我真的很懷疑。

我認同你所講,愛裡面係無原罪,愛就是愛,當然沒有罪,但真正明暸愛是甚麼的人又有多少?這已經要探討到「何謂愛?」這個問題,我相信各人也會有自己對愛的認知。我也認同你說性行為是正常的過程,所以我從來無認為性行為該納入原罪的一種。我認為性行為只需在雙方同意下進行(即使當中並不汲及愛,只有性,也與其他人毫無關係,其他人也沒資格判斷,因為是在當事人互相妥協的情況下進行)。
um... 或者我表達得唔好,我理解原罪並唔係指單一一種負面情緒,而係果種被自己心念掩蓋因而看不清真相,再因看不清真相而作出不當行為,就是原罪。
我都唔係想爭論,但我有興趣理性討論和交流一下大家的看法 =)
我亦認同有權威既人講既野邏輯唔一定無錯。
而教宗所講一番話,亦好睇個人點去消化同理解,得出的認知和感受也可以大不相同,當然我不認為人人都要相信或認為是對的。相信與否從來是個人選擇,看法也只是個人的觀點。

但我會話,真正認識神既人,的確係唔需要再受苦 =)
作者: isa    時間: 2013-8-3 19:26

根據天主教教理,原罪是生命的降格,阻隔了天主與人的關係。
作者: isa    時間: 2013-8-3 19:28

與WhiskyOnRock的理解差不多
作者: WhiskyOnRock    時間: 2013-8-4 13:46



QUOTE:
原帖由 isa 於 2013-8-3 19:26 發表
根據天主教教理,原罪是生命的降格,阻隔了天主與人的關係。

正是這樣 =)
作者: isa    時間: 2013-8-4 23:51



QUOTE:
原帖由 WhiskyOnRock 於 2013-8-4 13:46 發表

正是這樣 =)

想不到有人會對神學/哲學這樣有興趣

幸會幸會 ^^
作者: WhiskyOnRock    時間: 2013-8-5 00:18

哈哈,我對哲學真的很有興趣...nice to meet you!

QUOTE:
原帖由 isa 於 2013-8-4 23:51 發表


想不到有人會對神學/哲學這樣有興趣

幸會幸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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