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想過我走出來這麼多年,還是會有想逼自己走回衣櫃裡的一天"
哦, 真是摸不著頭腦. 2010年時大概是夏天之際, 你同我同事某君MSN認識. 續而快速拍拖.
當時你話自己同一餐飲業前度TB"分手", 當然係分得唔清唔楚. (好留下伏線吧)
托某君的鴻福, 有幸見到你. 綜合某君的資訊, 已估計你是交遊廣闊的小玩家, 不過是比較粗心一類, 前言不對後語的懶精, 不夠專業. 可惜某君中了降, 不信邪. 而且某君自己亦有自己惹人爭議的問題.
然後故事發展是老掉牙. 可能是玩厭了, 快快KO了某君. 關係維持了4個月吧?
究竟餐飲B是否存在, 或是否真正分手, 或是否不止一個"EX" 等等, 你自己才知道.
當時你銀包中已有一張同男生的合照, 根據某君講法, 是你用來作煙幕
或者你想像不到, 事過境遷後, 有人在街上碰到你起碼三次.
一次在銅鑼灣, 同一B把臂, 事隔不出一星期, 同樣在銅鑼灣MTR, 我自己親眼見到你同一男生拖手. 然後一段時間之後, 你同同一個男生, 在尖咀美麗華拖住手出場.
後來同某君講起, 這男生大概就是銀包相中人.
都說blur-f死了後, 有些人會好興奮, 因為舊的record都從此消失, 洗底有望. 話口未言, 見你在這裡訴苦. 其實都幾佩服你勇氣, 不開新戶口不改新名, 不怕仇家處處嗎?
"沒想過我走出來這麼多年,還是會有想逼自己走回衣櫃裡的一天"?! 我還以為是從來都是食兩家茶禮, 同男朋友是正式, 私下找B為樂呢?
等候你公開回應
P.S. 發現世上有太多喜歡講到自己似悲劇主角的人, 把自己當灰姑娘. 可能世上同時太多人以為自己是王子英雄. 不知自己是人家自編自導自演的"焦媛"類自戀人士的傻角/玩物. 有時也覺得這種"焦媛"可憐, 自我形象低. 奉勸有需要人士尋求專業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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