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搞投稿的事
開「我的文件」裡的「文章」folder
見到一篇她寫的《給你的》
我才記起
她當時的心意
令我確定
我們真的曾經相愛
只是沒有在一起
幻想的不會成真
我把我們的結局都寫進小說裡
但她說的在我看來是承諾
在她看來呢? 是一篇文章而已?
我不懂怎樣表達
我心痛得像攪碎了 皮、肉與筋和神經未完全斷開 卻被強行拉扯
是這種痛
不切膚卻比錐心更痛的痛
我不懂怎樣說
在這段自我麻醉的日子裡
我盡量努力忘記更多或記起更多與她之間的事
我記性不好, 記不起, 就忘了
連她曾以她別具風格的文字 寫過這樣的一堆文字給我 我也忘了
連她曾經真的如此愛著我 也忘了
本來忘了
本來, 忘了..................................
「二零二二年。離港十年。我倆儲了一筆錢, 實現了在大學時說要伴萊斯回藏的夢想。我倆牽著手登上了青藏鐵路。十指緊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