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1982 於 2013-8-1 23:37 發表
我無睇呢類哲學書, 若果你理解原罪係一種負面情緒
愛裡面係無原罪
和心愛的人在一起係無原罪
和心愛的人接觸 (性行為) 亦是一種自然甜蜜而正面既情緒
結論係異性愛/同性愛裡面, 親密關係都是一種正面情緒
由愛進展到性, 都是正常的過程
若果原罪被理解為負面情緒
那又是不是指性裡沒有愛? 所以才帶有原罪?
我唔係想係度爭論d乜, 只係我唔相信有權威既人講既野邏輯一定無錯
或者, 我係超級自我中心既人。
若果你連自己都搞唔清楚同性愛/同性行為是出於自然而然既感覺
而被權威加諸同性間只可以容納愛, 談到性行為便有原罪問題, 那你的人生就是在意別人教條而活, 簡單些講是痛苦。試問, 神愛世人, 又何必要世人愛苦? 這些教條, 有幾多係被人加諸, 有幾多係由神既旨意而出, 我真的很懷疑。
我認同你所講,愛裡面係無原罪,愛就是愛,當然沒有罪,但真正明暸愛是甚麼的人又有多少?這已經要探討到「何謂愛?」這個問題,我相信各人也會有自己對愛的認知。我也認同你說
性行為是正常的過程,所以我從來無認為性行為該納入原罪的一種。我認為性行為只需在雙方同意下進行(即使當中並不汲及愛,只有性,也與其他人毫無關係,其他人也沒資格判斷,因為是在當事人互相妥協的情況下進行)。
um... 或者我表達得唔好,我理解原罪並唔係指單一一種負面情緒,而係果種被自己心念掩蓋因而看不清真相,再因看不清真相而作出不當行為,就是原罪。
我都唔係想爭論,但我有興趣理性討論和交流一下大家的看法 =)
我亦認同
有權威既人講既野邏輯唔一定無錯。
而教宗所講既一番話,亦好睇個人點去消化同理解,得出的認知和感受也可以大不相同,當然我不認為人人都要相信或認為是對的。相信與否從來是個人選擇,看法也只是個人的觀點。
但我會話,真正認識神既人,的確係唔需要再受苦 =)